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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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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方针

公司董事履行职责由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确保合规性的系统

我们努力遵守作为董事、高管和员工行为准则的《琢磨集团企业道德宪章》和《琢磨集团企业行为准则》。

董事会按照《董事会规则》确保其正常运作,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其他会议,以促进董事之间的沟通,相互监督董事之间业务的执行情况,防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将接受审计和监督委员会根据审计和监督委员会制定的审计政策和任务进行审计。此外,如果董事发现其他董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他或她将立即向审计和监督委员会报告并采取纠正措施。

关于公司董事履行职责
存储和管理信息的系统

董事履行职责的相关信息将按照《文件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和管理。

有关我公司损失风险管理的规则和其他制度

为了应对与我们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将设立一个部门来监督全公司的风险管理,并与相关委员会一起推动风险管理。

对于损失风险的管理,我们将制定《风险管理规定》,确定各项风险的管理责任人,并按照规定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将成立以总统为首的紧急应对本部来应对危机,并建立迅速应对、预防和减少损失的体系。

我们的董事高效履行职责
确保完成此操作的系统

执行董事制度将重要事项的决策和监督职能与业务执行职能分开,并召开由执行董事出席的经营管理执行会议。

执行管理委员会具有审议提交董事会的事项和其他与经营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的职能,以及指导和指导执行部门高效执行董事会决议和其他与业务执行有关的重要决策的职能。

对于根据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审批权限规定》规定了各负责人的具体情况、职责和执行程序。

我们员工履行职责须遵守法律法规
确保遵守公司章程的制度

我们将设立一个部门来监督整体合规性,旨在建立、开发和维护基于“琢磨集团公司道德宪章”和“琢磨集团公司行为准则”的合规体系。

作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合规相关事实的内部举报制度,我们将建立以合规控制部门和外部第三方组织作为信息接收者的内部举报制度,并根据《内部报告规定》进行运营。

我们将设立独立于执行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合规体系的实施情况。

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
确保适当业务运营的系统

子公司董事履行职责相关事宜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我们公司制定了《集团管理操作规范》,根据该规范批准重要事项或接受报告,并对整个集团进行妥善管理。

公司应向公司执行委员会定期收到有关集团公司的财务业绩、业务状况和其他重要业务执行状况的报告。

集团公司董事发现集团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其他重要合规相关事项,或者发现公司管理指导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存在其他合规问题的,应当立即向公司审计监事会报告。

管理子公司损失风险的规则和其他制度

集团公司基于自愿的政策和计划进行风险管理,以应对与业务执行相关的风险,公司对此表示支持。

确保子公司董事有效履行职责的制度

根据《集团管理规范》和中期管理计划等制定的集团政策,相关部门将发挥核心管理作用,对集团公司进行管理指导,努力精简和优化整个集团的运营。

确保子公司董事和员工履行职责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制度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运营的适当性,我们将推动共同遵守“琢磨集团公司道德宪章”和“琢磨集团公司行为准则”。

我们将制定和实施必要且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我们公司和集团公司财务报告的适当性。

我们的内部审计部门会将主要集团公司纳入内部审计范围并监控风险。

协助公司审计监事会履行职责
有关董事和员工的事宜

审计监事会下设“审计监事会办公室”,必要时由董事(审计监事会成员除外)与审计监事会协商聘任助理人员,助理人员从公司员工中聘任。

第7段中有关董事和雇员相对于公司其他董事(不包括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独立性的事项

助理员工的任免、人事调动、人事考评、纪律处分等决定,应当经审计监事会同意。

辅助员工可以同时履行与业务执行相关的职责。

适用于第 7 条中的董事和员工
确保公司审计监事会指令有效性的相关事项

助理员工根据审计和监督委员会的指示开展工作时,不受董事(不包括审计和监督委员会成员)或其他业务主管的指示和命令。

向公司审计监事会报告的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会成员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向公司监事会报告的制度

规定了董事(不包括监查委员会委员)、执行董事、员工向监查委员会报告的事项和时间,监查委员会委员在此基础上通过出席经营执行委员会及其他重要会议来掌握业务执行状况。此外,董事(不包括审计、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及时向审计、监事会成员报告影响公司经营或业绩的重要事项。

子公司董事、监事、员工或接受这些人员报告的人员向公司监查委员会报告的制度

审计监事会成员出席并接受公司经营执行委员会的报告,集团公司汇报重要业务执行情况,并及时收到《集团管理运作规范》规定的重要事项的报告。

审计监督委员会定期召开集团审计师联络会议,听取审计情况等报告。

集团公司内部报告体系中的外部报告点为公司合规部门或外部第三方机构,集团公司报告点收到的重要报告的调查结果将报告给审计监事会。

确保根据第 10 条进行举报的人不会因为举报而受到不利待遇的制度

内部举报制度下的鼓风机不会因为举报而受到不利对待。

与公司监事会成员执行职务所产生费用的预付款或报销程序有关的事项(仅限于与执行监事会职责有关的事项),以及与执行该职务所产生费用或债务有关的其他处理政策

公司监事会向公司提出执行职务所需费用等请求时,公司应予以配合,除非该请求对于执行监事会成员的职责而言是不必要的。

确保公司审计监事会有效进行审计的其他制度

监查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代表董事等确保审计制度和环境的维护。

消除反社会势力的基本理念和制度

根据《琢磨集团企业道德宪章》和《琢磨集团企业行为准则》的规定,我们与威胁公民社会秩序和安全的反社会势力和组织没有任何关系。

为了消除反社会势力,我们将努力收集有关反社会势力最新动向的信息,并在整个组织内迅速采取行动,包括与警察等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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